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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公司专利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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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公司专利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http://www.cddlqjcj.cn 时间:2022-08-29 08:51:12

1.注册文字商标,首先要查询在同类型商标中有没有注册的,有相同或近似是不可以注册的。

2.接下来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去商标局办事大厅按要求递交申请表和其他补充材料办理。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请时只需要按代理人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即可。

3、审查:接到商标申请资料后,商标局会先审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齐备,费用是否交齐。如果有遗漏的部分,会通知申请人在30天内补正材料。

4、查核: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主要是通过检索、分析、对比和必要的调查研究,检查该注册商标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的注册规定。时间大概在1年左右。

5、审查结果的结果有3种:①初审公告:实质审查合格后,商标局会发布商标初审公告。②部分驳回并公告:当注册商标申请的部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该部分内容会被驳回,其他为驳回部分会进行初审公告。③全部驳回不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禁注和禁用条款或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驳回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商标不予公告。

文字商标的优缺点是什么?

优点: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故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

缺点: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部分文字商标就难以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东道国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2.某些只可意会难以言明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

要想注册公司,首先想好经营什么,再注册。不然会增加公司注册成本。而且会大大影响公司后期运营。那么,注册公司要注意什么呢?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章:刻章的地方一定要正规,如果不是公安局备案刻的章,一定谨慎。

5.银行开户: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

6.申请领购发票:先在税务合并,不需要跑国税和地税,直接到税务申请领够发票。

我国苏州商标注册采取自愿原则,不具有强制性。但现在是知识产权时代。不会更换任何商标。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因未及时注册商标而造成的侵权案件屡见不鲜。比如,某知名博主已经注册了20多年的网名商标,而被告博主却利用其商业商标侵权,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及早,才能防止他人使用该空间。让我们看看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这样我们就能及时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1、专有权: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

2、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注册商标的使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3、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4、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5、设立抵押:设立抵押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经营活动中有权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9、续展权:指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注册,以延长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其转让形式可以是以买卖,也可以是以商标出资或者是赠送等。那么商标转让协议要如何签订?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苏州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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