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商标注册公司_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太仓商标续展的途径有哪些?

联系我们CONTACT US

苏州隆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太仓商标续展的途径有哪些?

太仓商标续展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http://www.cddlqjcj.cn 时间:2022-08-11 08:34:23

了解行情,有过注册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公司地址的选择和注册是一个不小的门槛,很多人仅仅依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及人际资源很难跨过这个门槛。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也是非常受欢迎的一个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你的注册地址没有或者选择的不恰当,那么你在工商局的第一步就不能顺利完成,不能通过审核,你接下来的步骤就完全不可能继续。而要注册一个可以用的地址不仅仅是花钱的问题,还涉及到很多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

首先,如果申请人的企业实际选址已经落成,例如有些有实力的申请人可能有自己的写字楼的使用权或者有厂房的建立等,这些实际地址如果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具有资质的,是比较容易通过注册的,它所需要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办公地点地址的占地面积来进行收费,在这方面大家可以多进行收费处项目方面的咨询。一般写字楼可能在几块钱一个平方,具体可以看工商局的文件。

其次,不是每一个申请人都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做支撑。大家可以了解是不是有一些商住两用的楼盘能够通过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的审核,相对来说要比使用写字楼的租金便宜。但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之前,先不要盲目租用,要确保是可以通过相关审核的。因为商住两用的楼盘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都能用来进行公司地址的注册。

对于很多准备工作还不完善的申请人来说可以在选择注册地址的时候使用虚拟地址,这在目前也是允许的,不过收费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一般在一线城市可能每年要为之花费万元。虚拟地点的漏洞在于如果面临检查的时候可能很难过关。一般要保证万无一失,这种方式个人是很难操作的。

随着相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目前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的门槛是越来越高,在工商局的审核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一个注册地址要合格的标准也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条件,如果是个人操作的话,可能单单为一个地址就要做很多工作,这其中还可能面临被高收费的问题,在时间效率上也会相对延长,为了降低这样的门槛,大家可以请专业人士来协助这个步骤的有效完成。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苏州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注册人在营业执照注销前后,如何办理商标移转?是社会公众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商标审查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问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来看,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苏州商标注册人,继受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次,法人的营业执照注销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第二,由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都有。因此,具体案件审查中还要看注销适用的是简易注销程序还是一般注销程序。简易注销流程:

1.是支持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出资人承诺书。

2.是简易注销登记时企业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

3.是大幅缩短注销公告时间,将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缩短至20天。

4.是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也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5.是对提出简易注销且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税务部门直接将清税免办信息反馈到一窗通系统,企业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一般注销流程:

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商标局在具体审查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的证明力进行书面审查。

在商标移转申请中,接受移转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以充分证明自己有权利继受该商标权。注册人在营业执照注销前后,大家可以根据以上来办理商标转移。

宣告商标权无效的条件,商标局在国内注册领域开始适用新《商标法》第五十条对引证商标有明确的要求,即“撤销”“宣告无效”“注销”等情形的无效商标,且时效为一年内。那么宣告商标权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苏州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上一篇:太仓个人商标申请有哪些类型?

下一篇:太仓专利注册形式包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