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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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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http://www.cddlqjcj.cn 时间:2021-07-15 08:01:31

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1、如果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使用了不予许注册的图像,或者名称,是不会通过的,商标注册的时候,有明确的规定,像一些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是对社会公共利益有影响的都不予与注册;

2、一些使用简单的几何图像,或者是比较广泛的通用词语,来注册商标的,这些都不会注册成功,原因是简单的商标,无法体现出产品的具体特征,商标申请缺乏特征而会被驳回申请;

3、商标在注册申请的时候,是有个盲查期,在这个阶段内,是无法知道,相识的商标是否已经有注册了,或者是是否存在同时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那这种情况,先申请可以注册下来,而后面的就有可能被驳回;

4、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还有个公示期,在公示期内,每一个或者是企业都可以对公示期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在公示期三个月内,公示的结果会影响到最终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成功;

5、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注册被驳回的可能存在的原因还有,就是商标审查人员,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认为是存在相似的或者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他的一样,审查人员的不同,导致商标的注册结果也不同;

6、在注册的时候,可以先提前查询商标近似查询,无论是文字的商标还是图形的商标,提前查询是否存在相似的商标,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提高成功概率。

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商标法上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商标法上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权比对操作中应当注意: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所谓的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审判法官的生活及工作经验综合确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合议庭审理制度且诉讼程序本身并非一审终审制,因此该主观性并非由单个审判法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二、整体比对与主要部分比对相结合 在与对比对象隔离的状态下,通过商标整体比对与主要部分比对相结合的方式比对商标的相似、相同性是商标侵权认定的重要方法。司法实践中,带有文字内容的商标,文字为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例如某商标为文字加图形,该商标被控侵害了具有同一文字的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控商标虽然在结构上增加了图形,但文字才为识别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

三、请求保护的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 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主要根据商标权利人对商标的推广情况、商标所适用商标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所决定。司法实践中,商标权利人需要举证该商标相关的推广合同、所取得的商标荣誉、付款发票、销售合同、相关发票、单据等综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转让时需要签订转让协议,这是对转让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是在转让的时候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签署商标转让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非法转让问题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而以隐瞒、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转让的。签署转让协议之前需要核实清楚对方是否为商标权人,避免导致转让无效。

2、部分转让问题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并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会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这就需要受让人注意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

3、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指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冻结等等问题。警惕类似的风险商标,在转让过程中要调查清楚商标是否法律许可、是否存在风险等。

4、其他问题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且要注意,商标转让是不能终止的,一旦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如果要撤销申请,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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